当前时间:
你的当前位置:首页
文化建设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余姚市第三届浙江省、宁波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9-08-03 字体:【

          2004年开展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以来,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方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和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根据浙统发[2009]36号、甬统发[2009]34号文件精神和宁波市统战部、工商联有关会议精神,决定在我市开展第三届浙江省、宁波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1、评选范围

在我市各级工商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中的主要合伙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股东、个体工商户以及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主要自然人出资者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者。推荐评选要兼顾不同行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获得全国、省级、市级优秀建设者称号的不再同级重复评选。

不含港、澳、台籍人士。

2、推荐名额

本次推荐我市为省级优秀建设者人选1名,推荐宁波市级优秀建设者人选5名。

二、评选条件

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企业管理制度完善、资产质量较高、财务状况良好,及时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党、团和工会组织健全并发挥了较好作用(个体工商户不作要求),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在本地区和同行业中起到表率作用。同时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

1、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安全生产、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关爱员工、诚实守信以及参与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支持和服务北京奥运会、抗击自然灾害方面;

2、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面;

3、创立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方面;

4、企业文化建设、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追求和实践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方面。

省级优秀建设者人选原则上从宁波市级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和上两届宁波市优秀建设者中推荐,宁波市级优秀建设者人选原则上从余姚市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和上两届余姚市优秀建设者中推荐。

对于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主要自然人出资者要侧重于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以及专业水平、社会影响、社会形象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三、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群众监督。推荐人选要经过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或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综合评价体系的评价。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参与,社会广泛推荐,由参评人所在企业党组织或企业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向余姚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申报。省优秀建设者推荐申报工作88结束;宁波市优秀建设者推荐申报工作815结束。

2)审核。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余姚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选和材料进行审核,经综合评价体系单位综合评价,经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审,评审结果确定省优秀建设者人选、宁波市优秀建设者人选;宁波市优秀建设者人选经市委领导同意后,在媒体上公示,无异议的,形成书面意见与候选人材料一起上报宁波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余姚市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2727193;传真:62727193

 

 

                         中共余姚市委统战部

                         余姚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相关栏目
 
实践与探索
研究与发掘
深化与发展
倡导与弘扬
通知公告
图片信息
文化视频
文化记事
更多>
文化视频
更多>
 
主办单位:中共余姚市委统战部
电话:0574-66215505 62702611 62723976 地址:余姚市政府大楼2层 Email:hxx417@163.com
承办单位:余姚市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余姚市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网管信箱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